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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 July 爱丁堡(十一)(十二)(十三)十一
方也终于实习去了,留下我在学校里像孤魂野鬼。偶尔觉得寂寞,但是也觉得放松。
我照常吃过晚饭去爱丁堡,闲的时候,静静地揣度里面人们的人生,我最爱想的,这一群在夜里衣着光鲜眼神放纵的人们,在白天又是怎样的状态,他们何以为生?如果没有白天的营于生计,何来晚上这么闲适的状态?我每晚无所事事地想着。
可是志苏不允许,她精力充沛得非得拖上一个人陪着她疯。志苏是我的表妹,其实也就是比我小了一个月不到,我们俩除了性格大相径庭以外,别的故事与其他表姐妹没有什么不同,唯一有点意思的是,从初中到现在都是在同一所学校上学。她说,我从来不相信包熙熙比我优秀。不过这不妨碍我们的感情,私下里,她曾经和我说起,熙熙,我唯一服气的就是你有方也。也可能是这个原因,她身边的男的,走马灯似的轮换而过,同一张面孔从不重复出现。
她不允许我在爱丁堡静静呆着,她说,熙熙,你越来越和这个老女人像了。我不喜欢她这么说叶果,和她强调过很多遍。她说,我丝毫没有诋毁她魅力的意思,但是不好意思,熙熙,我把所有过了28的女人都称为老女人。
志苏开始天天拖着我去见网友,她说,好不容易方也不在,还不趁机放纵?
十二
志苏见网友的目的很明确,就是骗得一餐是一餐。我陪的次数多了,细细想来,见的网友不下二十个,从十六岁到四十六岁,从1米65到1米85,各种类型,但是一个规则绝不破坏,只要见的必是男性。志苏说,骗同性吃饭,总觉得有违我们的原则,所以一直没有破戒。
那一天去见的网友足以让我们两个小妮子春心萌动,1米8的个子,模特般的身材,面目冷峻。刚见面志苏就乐颠的,暗地里向我挤眉弄眼。
按我们的规矩,一见面就直奔餐馆,可是点菜的时候,他第一个出手就是刀拍黄瓜,全汉城餐馆中最廉价的菜。点菜看先主,这是志苏和我的一贯作风,因为宰多宰少,全由其出手的第一个菜来决定。可他这一招,让我和志苏全错愕。
席间,那位帅哥一个劲地关注女大学生用的何种品牌的护肤品和化妆品。这时,我和志苏如醍醐灌顶,一直以为自己行走江湖,只有别人着道,想不到这次给别人提供了一个推销的机会。
一餐饭,吃的如坐针毡。吃完后,刚想拍拍屁股走人。想不到那位帅哥语出惊人,二位小姐慢走,你俩还没有问我叫什么名字呢?我叫丁爱,喏,这是我的名片。还有,想提醒你一句,他指着我说,小姐,你一生聪明,在小事上也不放过,你必犯错。
我一听,便想破口,妈的,仿佛齑语,怎么听怎么不顺耳,我最怕别人说这话。志苏知道犯了我的忌,拉起我便冲出了餐馆,仓仓惶惶,边走边骂,今天真是撞见鬼了,本小姐浪迹江湖这么多年,还没见过这等人物,整一个男巫师!
十三
自那次以后,志苏再也不敢拖我去见她的网友。她也拿到了offer,马上也去杭州实习了,去之前,她抱抱我,说,熙熙,我终于要单枪匹马地打天下了,我比不上你幸福。所有的离校手续都帮我办了吧。
志苏一走,我师兄就给我电话,说,熙熙,今晚过来我住处一起吃饭吧。我觉得奇怪,即便我和师兄已经情同兄妹,但是师兄从不单独邀请我去他住处,他说,对于一个未来的格林斯潘,不得不注重形象。他在人民银行工作,格林斯潘是他说话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。
我一到他家的门口,就迫不及待地大叫,师兄,师兄,开门。可是出来开门的却是余杜薇。余杜薇朝我腼腆地笑笑,说,今天我来做饭,请大家吃家常菜。我说,好啊,我来做下手。可是余杜薇不让,把我从厨房推了出去,说,已经染了一双手了,我一个人可以搞定的,你和林毅休息一下吧。
我无事可做,便在房间里乱转。一转,我又大叫,说,师兄,师兄,房间里?
房间里太多女性痕迹,桌上摆放着各种化妆品和护肤品,阳台上晾着女式内衣,卫生间里女用沐浴液的香味还弥漫着。师兄说,是,熙熙,我们同居了。
还来不及我发表看法,余杜薇就在厨房叫,熙熙,吃饭了。
不出半个小时,桌上的菜不下5个,而且每个菜的味道都地道极了,我和林毅都承认,餐馆里的菜还没有余杜薇做的地道。林毅戏谑,以后如果失了职业,至少还可以开餐馆。余杜薇在一旁不语,幸福地笑。
我真的难以想象,那天在餐馆里指挥若定、叱吒风云的也是她。我只是觉得,一个女人,肯这样藏人背后做幸福的小女人,只有一个原因,那是她爱了。
吃完饭,我静静出来,余杜薇温柔地和我到晚安,一路上我心里默默感慨,爱情的力量居然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内心世界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skyrepair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CFDA34C894FCB30F!829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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